各部门:
根据营口市科学技术协会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营口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营科协字〔2021〕)精神,请各部门结合实际,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成果类别
1.学术论文类(含企业技术创新论文,不含调查性报告、总结性报告);
2.学术著作。
学术论文需公开发表(需提供“双检”证明,即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期刊社查询结果检索证明,中国知网等论文检索平台论文查询结果检索证明)。
学术著作需正式出版(需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出版物信息查询结果检索证明)。
查询网站:http://www.nppa.gov.cn/中的“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
二、 申报要求
1.详见附件1。其中,第一作者限报一项成果。
2.申报人在学校OA系统中填报个人学术真实性承诺(OA系统“我的模板”—“公共模板”中的“公用表单”—学术诚信承诺书,其中承诺书中“组织部门”填写“科研发展规划处”。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术论文、学术著作进行审核。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学术论文提交《营口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表》打印稿一式两份。学术论文需要提供出版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正文实名复印件以及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2.著作提交《营口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表》打印稿一式两份。原著作1部,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申报时间
2020年7月2日(星期五)11:00前,逾期不予受理。
汇总表要求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汇总后统一报送,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科研发展规划处 佟海兰 13941751406
邮 箱:ykdxkgc@126.com
地 点:综合服务中心610室
1.《关于开展2021年营口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3.2021年营口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下载.zip
科研发展规划处
2020年5月20日